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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协议

特别提示

本协议系上海统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统瀚”)与使用互联网律所平台会员服务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以下简称“用户、“您”或“会员”)就互联网律所平台会员服务的使用及其他相关服务所订立的有效合约。 请您仔细阅读本服务协议,同意本协议并接受全部条款且完成全部用户注册程序后,您可获得E方明镜账户成为会员,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您点击“注册”按钮后,本协议即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协议中存在相关免除或限制责任的相应条款(以下称“免责条款”)、对用户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以下称“限制条款”)、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和司法管辖的条款。前述免责条款、限制条款及争议解决方式和管辖条款将以黑体加粗、颜色标记或其他合理方式提示您注意,并请您重点阅读,您对该等条款的确认将可能导致您在特定情况下的被动、不便、损失,请您在确认同意本协议之前再次阅读前述条款。

一、定义和说明

1.1【互联网律所平台会员及帐号】指已支付相应会员费并成功完成注册、获得会员帐号的用户。

1.2【本服务】 互联网律所平台会员服务,即用户支付人民币3600元/年的会员费成为会员后,可享受本平台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包括:

(1)草拟、修改合同。每份合同仅需额外500元。付费成功后合同的草拟、修改将由线下专业律师直接与用户对接;

(2)免费法律咨询智能问答服务及免费线下专业律师咨询服务。

您理解并同意,统瀚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会员权益及特色会员服务的全部或部分变更、调整、取消、增加。

1.3【条款修改】统瀚有权随时对服务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包含变更、增加、减少相应的条款内容),一旦服务条款发生修改,统瀚将在相关页面进行更新展示。如果您不同意本条款的修改,可以停止对本服务的使用。您继续使用,则视为您已经接受本条款的全部修改。

1.4【本协议】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统瀚可能不断发布及更新的关于本服务的相关协议、业务规则等内容。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亦对双方有约束力。本协议与上述内容存在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二、帐号管理及使用规则

2.1【帐号管理】您应正确使用及妥善保管、维护您的互联网律所平台帐号及密码,如发生任何泄漏、遗失、被盗等行为,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2.2 【专有使用】 互联网律所平台会员服务,均仅限于您在互联网律所平台平台内使用,您理解并同意,您不得将享有会员服务的统瀚帐号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不得以转让、出租、借用、分享、出售等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否则,因此产生任何法律后果及责任均由您自行承担,且统瀚有权中止或终止对您提供服务。

2.3 【帐号找回】您登录互联网律所平台时使用的统瀚帐号信息遗失、忘记密码,导致无法登录互联网律所平台的,您如需找回的,需按照统瀚官方公布的帐号找回流程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信息和证明,并确保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文件的合法真实有效,若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要求,无法通过统瀚的安全验证,可能会导致帐号找回失败,相应的风险和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您理解统瀚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及处理均需要合理时间,除统瀚存在过错外,统瀚对您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会员服务内容

3.1 【会员特权】在您开通会员服务后,即可享受本协议约定的法律援助服务及其他相应服务,具体以相关服务页面公布、实际提供的内容为准。

3.2【服务内容变更】您在购买互联网律所平台会员后可享受的全部权益以互联网律所平台官方网站公布的会员权益为准,统瀚有权基于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变更全部或部分会员权益。就前述权益调整互联网律所平台将在相应服务页面进行更新展示,您也可通过互联网律所平台官方网站或移动端查询最新的会员权益内容。同时我们也鼓励您定期查看本协议内容,以更好地保障您的权益。

3.3 【收费】本服务是统瀚提供的收费服务,您须在按照本服务的收费标准【即人民币3600元/年,草拟、修改合同需要额外支付500元/份】支付相应费用后,方可使用本服务。 统瀚可能会根据本服务的整体规划,对本服务相关权益细则、收费标准、方式等进行修改和变更,前述修改、变更,统瀚将在相应服务页面进行更新展示。统瀚会根据实际状况,对不同阶段续费的会员给予不同的优惠,具体优惠政策以统瀚在相关服务页面公示的信息为准。同时我们也鼓励您定期查看本协议内容,以更好地保障您的权益。 您在此理解并同意因参加活动或会员等级不同,互联网律所平台会员将享受不同的增值服务或资费。

3.4 【支付】 您应该通过统瀚指定的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等方式等现有方式或今后统瀚指定方式,依约支付。支付完成后,不可进行转让或退订。

3.5 【服务期限】本服务的期限以您自行选择并支付相应服务费用的期限为准,您也可以登陆统瀚会员中心或者本服务的相应页面查询。

3.6 【使用规则及说明】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平台服务,互联网律所平台可能会对会员权益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

(1)会员权益具体内容的调整;

(2)会员付款方式、价格等的变更;

(3)其他平台公式的变更内容。

四、违约责任

4.1 【违约行为】 您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不得进行以下违约行为:

4.1.1 违反本协议约定的;

4.1.2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规定的;

4.1.3 对统瀚提供的本服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侵犯统瀚及/或其他用户的正当利益;

4.1.4 被有权机构认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的;

4.1.5 其他侵犯统瀚合法利益的行为;

4.2 【违约行为处理】您确认并同意,在发现违约行为后,统瀚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中止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本服务,且统瀚无需向您退还任何费用,未使用的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归统瀚所有,您的相关会员权益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造成统瀚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您也应予以赔偿;

4.3 【赔偿责任】如用户的违约行为或违法行为使统瀚及其关联公司遭受损失,包括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间接经济损失,则用户应当赔偿统瀚上述全部损失,您的违约行为导致任何第三方损害的,您应当独立承担责任。

五、服务的变更、中止及终止

5.1 【中止/终止情形】 本服务的中止或终止包含如下情况:

(1)用户主动中止或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发起退款、到期未进行续费等;

(2)因为用户违约行为,统瀚主动中止或终止服务的;

(3)因国家或相关部门要求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统瀚中止或终止服务的;

(4)其他根据法律法规或统瀚业务调整等应当或者需要中止或终止服务的。

5.2 中止或终止服务后,统瀚有权利但无义务确保您收到特别提示或通知。当您发现无法登录或享受服务时,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客服。

5.3 【中止/终止后的处理】除法律规定的责任外,统瀚对本服务的中止或终止对用户和任何第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

5.4 互联网律所平台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变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以及本协议内容的,如果会员不同意互联网律所平台的变更,有权选择取消并停止使用已经获取的对应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如果会员继续使用互联网律所平台提供的上述服务,则视为会员已经接受互联网律所平台的上述调整。

5.5 会员如果不同意条款的修改,可主动向互联网律所平台提出终止会员服务,但互联网律所平台不退还自开通会员服务至提出终止会员服务所在月的已享受会员服务的部分费用;如果会员继续享用会员服务,则视为会员已经接受条款的修改。

5.6 您同意,由于互联网服务的特殊性,统瀚有权基于合法理由,修改、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或变更、删除、转移用户存储、发布在互联网律所平台的内容,统称“变更行为”。统瀚保留采取前述变更行为而不需通知您的权利,且您同意,依本服务条款任何规定提供之本服务,无需进行事先通知即可变更、中断或终止。并且您同意,由于变更行为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统瀚无需对您对或任何第三人承担任何责任。

六、免责声明

6.1 您知悉并同意,统瀚将严格保护用户个人信息,仅会出于为用户提供相关服务、优化服务时,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不会与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共享、转让、公开披露用户信息,除非:

(1)获得您的明确同意;

(2)法律法规规定,或按政府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要求;

(3)其他必要情形。

6.2由于用户个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故意隐瞒关键信息、提供的信息和内容的不准确、不真实等)导致的个人损失,统瀚对此后果概不负责。您在此同意豁免追究统瀚的相关责任。

6.3您在进行相关信息及内容的使用时,应进行独立判断并合法使用,因您的行为造成任何自身损害及对第三方的损害,统瀚不承担任何责任。

6.4因电信和网通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网络或电脑故障、系统不稳定、不可抗力(如服务器当机)等非统瀚原因造成您帐号、帐号内财产等丢失、减少的,您无权要求统瀚承担补偿等责任。

6.5您在使用互联网律所平台所提供的服务时,如遭受任何人身或财务的损失、损害或伤害,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统瀚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您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帐户,由此导致的任何个人资料泄露,统瀚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通知

本协议项下统瀚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用户。 为便于您收取相关通知,您应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为正确及有效,并在变更后及时登录互联网律所平台修改,如因您未提供正确的联系方式或未及时告知新的联系方式,导致无法及时收取通知,将由您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及法律后果。 统瀚可通过上述方式之一或其中若干向您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或将对您产生重大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确保联系方式为有效并请及时关注。

八、法律的适用和管辖

8.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

8.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统瀚所在地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3 统瀚未行使或执行本服务协议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前述权利或权利之放弃。

8.4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8.5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统瀚有权对本协议进行解释。